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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能源部副部长谢尔佐德·霍贾耶夫在《经济公报》杂志的特别材料中谈到了可再生能源在该国电力工业进一步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实施大型投资项目的措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
乌兹别克斯坦制定了到 2030 年将可再生能源 (RES) 在发电总量中的份额提高到 25% 的目标,目前这一数字为 10%。为达到预期效果,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能源部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实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大型项目。
10年内,计划建设总容量5000兆瓦的太阳能发电厂和总容量3000兆瓦的风力发电厂。为此,能源部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协助下,目前正在实施一系列措施,以竞争性选择投资者来实施这些项目,这将通过外国直接投资来进行。
到2021年底,计划在乌兹别克斯坦投产两座光伏(太阳能)发电厂,每座100兆瓦。为此,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能源部在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参与下,正在实施“Scaling Solar II”项目,用于建设光伏(太阳能)发电厂以公私伙伴关系计划为基础。国际金融公司已被聘请为首席顾问,帮助太阳能项目的构建和招标。
2019年,乌兹别克斯坦在国际金融公司的支持下举行了第一阶段国际招标,并于10月4日公布了结果。纳沃伊地区首个100兆瓦光伏电站建设招标。来自中国、韩国、日本、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印度、南非、俄罗斯、西班牙、挪威和法国的23家企业参加了第一阶段国际招标,其中11家企业通过了资格预审。
五家公司提交了投标:Acwa Power(沙特阿拉伯)、Jinko Power and Aljoimah Energy & Water Consortium(中国/沙特阿拉伯)、Masdar(阿联酋)、特变电工新疆新绿洲有限公司(中国)和Total Eren(法国)。
根据对申请人技术和商业建议书的研究和评估结果,招标委员会宣布马斯达尔(阿联酋)公司成为第一阶段国际招标的中标者,电价为每1千瓦时2.679美分建设工期12个月。据阿联酋专家介绍,该太阳能发电厂每年将产生2.6亿千瓦时的电力。
今年以来,该项目第二阶段招标工作已启动。在“扩展太阳能II”框架内,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和吉扎克地区宣布招标建设两个光伏电站(PVP),每个电站容量为200兆瓦。 83家公司和/或财团提交了参与招标的申请,这证明投资者对实施乌兹别克斯坦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兴趣强劲增长。
此外,竞赛参与者的地域范围也扩大了,包括新的公司,其中包括来自欧洲国家的公司。鉴于第一次招标的有效性,预计第二次招标的结果将显着增加参与者数量,从而有可能实现更大的关税削减。可再生能源是乌兹别克斯坦能源发展的优先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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